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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江水污染:3嫌犯被捕 百吨垃圾致全城停水

2016-10-14 23:37
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9·3”跨省大规模非法倾倒垃圾至浔江藤县县城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内的犯罪嫌疑人唐世孟、唐世标、黄俊文。
 
今年7月25日,犯罪嫌疑人唐世孟承租“平南永佳0585”船,聘请犯罪嫌疑人唐世标等人作为船上工作人员负责驾驶船只,并租来钩机一台和聘请钩机手黄俊文负责跟船开钩机将船上所装的垃圾倾倒,牟取非法利益。7月28日,由唐世标作为“平南永佳0585”船代表与广东东莞市常安镇厦岗码头签订垃圾委托运输协议,协议规定由“平南永佳0585”船承载垃圾后自行选择卸货点。8月25日,唐世孟等人便将“平南永佳0585”船开至厦岗码头接货。28日凌晨,唐世孟收取双方事先约定12000元运费中的10000元现金后便私下决定将装满400多吨垃圾的“平南永佳0585”船驶离厦岗码头往自己家乡广西藤县藤州镇民生村登洲头浔江河段进行倾倒。
 
9月3日21时许,装满垃圾的“平南永佳0585”船开到藤县藤州镇民生村登洲头处靠岸停泊,唐世孟全然不顾此处系浔江藤县县城饮用水二级保护区,要求钩机手黄俊文用钩机将船上的垃圾倾倒至河中,被发现制止时,唐世孟将船上尚400多吨垃圾中的约100吨倒至河中,造成全城紧急停水,直至9月4日中午才恢复供水。经监测,船内废水铅、汞、镉、铬重金属超标。
 
案件发生后,梧州、藤县两级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派员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引导公安机关查明垃圾来源、成分、责任人、造成的影响等相关证据,为事件正确处置提供有力的保证。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发文挂牌督办“9·3”跨省垃圾非法倾倒浔江污染环境案件,要求尽快查清案件事实,严惩犯罪,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经相关部门对全部垃圾进行打捞、运输、称量、清理,垃圾总重量471.72吨,沉积液28.02吨。此案件致使藤县公私财产损失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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